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太原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推出多项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履职尽责,加大对疫情期间,因疫返贫,因疫致贫社会救助力度,切实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020.5.8日太原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太原市民政局已经再次将太原市社会救助方式和办理流程等依法依规在网络予以公开,并综合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各主流媒体等,宣传政策、公布措施、公开救助数据,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强化主动发现机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2020年,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50元。提标后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700元,城六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三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为580元。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保障中的兜底”作用,及时将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外籍旅游、探亲患者参照本地居民救助标准执行)。对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来并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外来滞留人员,由居住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给予应急性临时救助。无论是本地困难群众,还是来并务工或者因疫情滞留我市,只要是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都可以得到及时救助。情况紧急的,可以由居住地乡镇(街道)参照急难性临时救助标准,先行救助,后办手续,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针对在线上网课的困难学生,各县区按照实际情况自行落实救助政策。万柏林区给予了每人1000元、晋源给予了每人300元的补助。
考虑到疫情期间,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提标工作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提标涉及城乡低保3.75万户5.67万人、特困人员3791人、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职工1100人的生活补助。提标工作分两步走:一是核实2020年1—6月份的低保在册人数,进行新旧标准的差额补发,补发资金约1900万元。提标补发资金于6月20日前通过银行存折(卡)足额发放到户。二是第三季度按提标后新的标准进行审核审批。提标后,预计全年多支出保障资金4000余万元。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负担,资金已经足额落实到位。
此次提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也将根据城乡低保标准相应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
太原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社会救助,有两种方式申请生活救助:
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可申请低保救助;二是因临时性家庭生活困难,可申请临时救助。申请救助的受理机关是各乡镇(街办)的政务大厅,也可以到居住地的社区申请。
城乡低保标准,是体现一个城市社会救助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是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的重要手段。新标准的实施,对兜牢织密社会保障网、优化社会环境、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小康社会建设目标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