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全市公安机关“同安”系列专项行动精神,县局党委要求相关警种主动作为、深挖彻查,多举措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县局食药侦大队于4月12日抓获两名犯罪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
2022年7月4日,阳高县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在阳高县鳌石乡大鳌石旧村东北面的一处院子里填埋有气味难闻的物品,且土地表面有黄色液体溢出。食药侦大队民警立即联合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阳高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到现场展开实地调查。通过走访取证查明,2022年6月30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某忠(男,37岁,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西城镇人)伙同犯罪嫌疑人陈某东(男,44岁,阳高县龙泉镇人),擅自将十八桶(约5吨)液态废物由河北省阳原县运至阳高县鳌石乡大鳌石旧村,并填埋于该村东北面的一处院子里,经鉴定,确认桶内的液体及渗透到土壤中的液体均为危险废物。县局于2022年9月29日将该案立为污染环境案,并指令食药侦大队民警开展侦查工作。
2023年4月12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忠、陈某东迫于侦查压力主动投案,经讯问,二人对其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次日,阳高县公安局决定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4月13日10时,阳高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忠、陈某东送至阳高县看守所执行羁押,案件目前在进一步侦办中。(刘孝华 范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