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新媒体首页 > 聚焦 > 聚焦
投稿

太原市“八大行动”加快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

2024-05-17 14:10:05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0 责任编辑:admin

制造业是太原的传统优势,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也是推动太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提出的“六地”发展定位,把太原建设成为国家先进制造业重要承载地放在了首位。

 

目前,我局已研究起草《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重要承载地工作方案(2024-2025年)》,重点实施“八大行动”,持续提升全市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建设发展均衡、优势突出、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型工业城市。

一、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行动。一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在钢铁、焦化等领域加快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全面提升设计、制造、技术和管理水平。二是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推动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现代煤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三是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在人工智能、第四代半导体、碳基新材料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推进迭代升级。截至目前,全市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比30.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31.7%,非传统工业增加值占比49.7%,多元支撑的产业格局正加速构建。

二、实施产业集群壮大行动。一是以产业链建设带动产业纵向延伸,聚焦“1233”重点产业链,深入推行“链长制”,强化链上企业协作配套,加快“5个3”项目建设。二是以专业镇建设推进产业集群集聚,按照省、市、县三级培育机制,提升专业镇产值和产业竞争力。三是以开发区建设提升产业承载能力,支持开发区突出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去年产业链规上企业产值占比超过70%。清徐老陈醋省级专业镇实现年产值19.9亿元,增长32.6%;首批认定的5家市级专业镇发挥比较优势,产业集聚效应不断扩大。

三、实施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一是构建制造业龙头企业方阵,实施百亿级企业“五个一批”培育工程,打造制造业头部企业、领军企业。二是推动中小企业扩量提质,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677户,其中亿元以上171户,百亿级企业6户。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087户,其中国家级“小巨人”企业59户,居全省首位。

四、实施科技创新引领行动。一是打造高能级创新载体,完善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其他研发机构、技术服务组织为辅助的技术创新体系。二是推动高水平研发转化,以技术应用和产业化为导向,推动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加快科技研发成果中试熟化。截止目前,累计培育制造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1户、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7户。

五、实施智改数转赋能行动。一是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5G网络的深度覆盖和创新应用,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加大二级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力度。二是推动数字产业化,围绕新一代半导体、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等领域,打造一批数字经济集聚区。三是推进产业数字化,聚焦重大成套设备制造、先进材料制品制造、智能关键零部件制造等试点行业,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四是搭建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平台,支持引导企业开展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智能装备数字化车间和智慧工厂。截至目前,5G基站建设速度和质量保持全国第一方阵,获评“千兆城市”,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8个,入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累计培育国家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5个、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3个,198户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定。

六、实施强基础提质量行动。一是夯实产业基础能力,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三首”产品示范应用,提升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等产业基础能力。二是提高标准化水平,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拓展“三同”产品。三是强化质量品牌建设,实施“三品”行动,开展“太原精品”培育工程,推动企业建立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

七、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一是推动制造业绿色转型,支持引导企业实施节能设备技术改造和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构建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二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广应用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高效发展,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截至目前,钢铁行业和焦化行业的先进产能占比分别为88%、100%,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效率保持在80%以上,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园区2个和绿色工厂21家。

八、实施开放融合促进行动。一是推动区域融合发展,促进新材料、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等优势制造业“走出去”,积极融入“双循环”。二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双向进入服务型制造领域。三是强化精准引企招商,围绕重点产业链,搭建重大招商合作平台,推动“政府+链主+园区”招商,提高招商精准度。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法治周刊”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法治周刊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高清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