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旅客在乘坐G2732次列车时,背包因款式相近被他人错拿,所幸在乘警支队民警的帮助下,两个背包得以物归原主。
2023年12月16日17时15分许D2294次运行在宁波至余姚北区间,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刘警官在车厢内开展“三项治理”巡视宣传的过程中,接到6号车厢旅客宋先生(男,33岁,汉族,江苏溧阳人)求助称:其放在座位前面小桌板下面的灰黑色背包不见了,希望乘警能帮忙查找。据宋先生讲述,此趟出行是准备前往杭州某企业求职,该背包对其十分重要,背包内装有学历证书、个人简历等重要证件,还放有公司内部资料,丢失的话会影响其本次求职工作。
接报后,乘警立即开展工作,通过对宋先生所乘坐的6号车厢进行查找,乘警找到一个与罗先生外观相近的背包,经走访车厢旅客,并未找到该背包的主人。根据多年的值乘经验,乘警判断宋先生的背包应该是被其他旅客错拿了。随后乘警打开执法记录仪进行开包检查,并在背包内找到该背包主人的联系方式。经了解,该背包失主为旅客楚先生(男,53岁,河南杞县人),其因着急下车回家,在列车抵达宁波站时便匆忙拿了宋先生的背包下车,直到乘警联系后才发觉此事“非常感谢您警官,若非您及时提醒,我都还不知道自己错拿了别人的背包。”
最终,在乘警的沟通协调下,宋先生和楚先生通过邮寄的方式换回各自背包,双方对乘警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陈楚强 刘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