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周刊乌兰察布兴和:(徐崇广)
大力弘扬传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是推动道德风尚的有效载体,也是推动创城文明交通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顺应五城联创发展形势,全面打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城镇交通秩序,提升城镇文明程度品牌,兴和大队在总结去年以来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行动触角,扩大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伍,创新志愿服务举措,当前顺应“百日整治”行动开展创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导活动异彩纷呈,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导活动领导干部亲临一线,深入指点,示范引领。
又是一个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导活动日,11月3日至4日,大队联合县志愿服务协会,组织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交通安全劝导员组成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导队伍,深入城区交通路段路口开展“我是交通安全劝导员,劝君安全记心间”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导活动,劝导中,全体交通志愿服务者,身披劝导宣传授带,手持劝导旗,在路面执勤劝导,向过往车辆、行人有序开展劝导,不仅有序指挥交通秩序,而且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行人发出礼让“斑马线”、规范交通行为劝导提示信号。有序的指挥,温馨的提示,使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充分显示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导的魅力。
劝导中,教导员武志秉,深入劝导场面,现场指点示范引领,就劝导活动的操作程序、文明用语、手势动作等言行举止现场指点。通过现场指点引领,纠正了文明用语和举止言行不规范的动作要领,提高了志愿服务劝导的效能。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交警大队:(贾秀,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