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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警方提醒:这种小便宜 千万不能贪

2021-01-23 11:06:06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61 责任编辑:admin

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用支付宝帮人转账就能获得高额回报,这种无本生意你会做吗?近日,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两名男子贪小便宜,干了这事,最终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1月13日,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和顺派出所民警通过排查辖区“两卡”涉案线索发现,在狮山镇官窑松木塱村附近有人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帮他人转移来历不明的资金。16时许,抓捕民警迅速行动,在官窑松木塱村某出租屋抓获嫌疑人陈某。

经讯问,嫌疑人陈某如实供述其在2020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期间,用自己的银行卡帮他人把7笔来历不明的钱转到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再由自己的支付宝帐号转到他人银行卡,共转账约4万元,陈某得到150元好处费。

此外,2020年12月,民警在里水镇和顺文教村某出租屋抓获一名出售自己银行卡赚取好处费的嫌疑人。据了解,嫌疑人吴某没有稳定经济来源,当他得知出售自己的银行卡、U盾、电话卡等个人信息给他人可获得高额回报的信息后,在利益的诱惑下,先后三次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共得益600元。

目前,陈某、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非法出租、售卖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U盾属于违法行为,广大市民应谨慎保护个人信息,切莫贪小便宜。同时,个人证件一旦丢失,应当立即办理挂失,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古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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