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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不腾房 强制清场没商量

2018-09-04 13:06:40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80 责任编辑:admin

城市道路改建,出租的厂房面临拆迁,但租赁者迟迟不搬,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强制予以腾退。
  2009年,某化工公司作为甲方,向乙方某塑编厂出租其厂房,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若因改建、扩建及征地需要,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前两个月通知乙方搬离。20177月,化工公司接到宜阳县南环路区域综合提升改造指挥部的紧急通知,厂房将被拆迁,便通知塑编厂限期搬离。但塑编厂没有理会。化工公司遂到宜阳法院立案,法院判决塑编厂该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厂房腾空、返还。但期限已到,塑编厂仍未腾退厂房。
  化工公司于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考虑到厂房内机器设备较多,便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先后通过电话告知、张贴公告、张贴通知等形式,但塑编厂仍占有厂房拒不搬离。眼看厂房一直被占用,道路改建的工程进度也受到影响,执行法官决定强制腾退。
   近日,十余名执行人员来到塑编厂,在两名公证人员、一名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厂房内设备一一进行登记、清理和检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忙碌,厂房终于被腾空。在场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通过见证强制腾房,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实际的认识,执行人员们分工协作、效率很高,这个厂房被腾空,道路改建终于不受影响了,期待道路修好后,能给群众们出行带来更多便利。(宜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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