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16时45分,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机动中队在同煤快线巡逻时,查获一起毒驾行为,目前当事人已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当天16:45左右,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机动中队在同煤快线例行巡逻时,发现文赢东路出口处有一辆小型车辆走走停停,行迹可疑。执勤民警郭靖华、马文建、赵东生、荣博超四人迅速上前将车拦截,同时指令驾驶员下车,对其突击盘查询问时,发现驾驶人高某某精神状态恍惚,问答躲躲闪闪。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发现该人未饮酒。根据经验,初步判定该驾驶人高某某有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可能。
在有效控制驾驶人高某某后,将该人带到大队进行进一步盘查和检测,驾驶人驾驶车辆晋A558FJ,为汽车租赁公司车辆,驾驶人高某某,男,29岁,1990年1月4日出生,阳高县鳌石乡居住,驾驶证状态正常,经反复询问,高某某交代当天从太原返回大同,在大同购买了少量毒品,并在同煤快线文赢东路出口处车内吸食。
执勤民警还对嫌疑车辆进一步盘查,从车内搜出一小包毒品和吸毒用的锡纸等工具。经专业仪器对该嫌疑人进行尿液测试,检测试剂盒显示嫌疑人尿液冰毒、吗啡均项显示为阳性,确定为吸毒,随后对该驾驶人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将查获物品及犯罪嫌疑人登记后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理。(孙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