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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查处540余起摩托车、电动车打伞!你的伞拆了吗?

2020-10-30 20:15:16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383 责任编辑:admin

湖南讯(通讯员 彭晓艳 罗敏)

不少市民

为躲避烈日的“烘烤”

雨水的“洗礼”

城区街头不少摩托车、电动车“打”起了伞

交警蜀黎要告诉你

这样“打伞”表面上看起来实用

却是交通安全的“毒瘤”

甚至被称之为“夺命伞”

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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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桃花坪中队在桃洪中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收缴伞具540余把,查处摩托车其它违法行为120余起。

“我没违法啊!为什么查我?”

被拦下的部分市民表示

并不知道加装遮阳伞是违法行为

“这种打伞非常危险

不仅遮挡了自己的视线

而且很容易擦到过往的行人和车辆

风大的天气

车主自身也非常危险

极易翻车”

为消除摩托车、电动车“打伞”安全隐患,巩固整治成果,提升城市形象,大队将把整治摩托车、电动车“打伞”违法行为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严管、严查、严惩,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希望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

发现危险,消除危险,

你的安全,我的责任!

未安装遮阳伞,

但也要戴上安全头盔,

安全要防患于未然!

小编继续解答您的疑惑(一定要仔细看哦!非常重要)↓↓↓

下雨天骑摩托,就加装了一把伞,这也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雨罩、雨伞等物体明显违法了上述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经测量,摩托车、电动车安装晴雨伞、雨罩后的高度达到了1.8米,长度和宽度也超过标准,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危 害 警 示:

遮挡视线隐患多

遮阳伞比较大比较宽,导致驾驶员在骑行的时候无法看后视镜及观察左右两边的情况,特别是夜间、雨天行车,视线更差,基本看不清道路交通环境。

发生剐蹭危害大

遮阳伞的高度正好和行人或者驾驶人最要害的眼睛等部位高度一致,一旦擦碰到行人易造成人员受伤或挂到其他非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

影响车辆平衡

加装遮阳伞改变了摩托车原有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在行驶过程中遮阳篷阻碍了空气正常的流动,易导致摩托车不稳而发生侧翻等交通事故。

变身利刃威胁大

遮阳伞的伞柄不是很牢固,容易脱出它底下的钢管,在大风或者急刹车等紧急情况的时候,铝合金管可能会插入驾驶员胸腹,极易造成驾驶人人身伤害。

影响事故案件侦破

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后,由于会挡住驾驶人的面部及身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影响事故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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