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尽管驾驶员薛某某有百般理由,但法不容情,最终受到严惩。
4月25日,临猗交警大队楚侯中队在府西街许家窑路口设立检查点,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实施严查严处。15时10分许,民警对牌号晋M9P1**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薛某某身上一股酒气,便立即对其进行了控制。经呼气检测,薛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
面对结果,薛某某坦承自己喝酒开车不对,称自己早上是去朋友家参加葬礼,中午吃饭时热情的朋友硬要敬酒,自己觉得不好意思推辞,便喝了一杯白酒、两杯啤酒,没想到驾车刚回到小区门口便被查获,希望民警能“理解”一下,遭到严词拒绝和批评教育。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薛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严厉处罚。(王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