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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喝点小酒,能咋地!”雷人驾驶员被交警严处

2019-04-11 14:04:54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55 责任编辑:admin

本网运城讯:杨杰

酒后驾车的危害都知道,可是仍然有人心存侥幸,喝酒后冒险驾车,盐湖公安交警为了保障通行安全,不定期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推进交通秩序大排查大整治行动。4月10日,大队解州中队民警就查处一起驾驶员饮酒开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赵某某受到严厉处罚,后悔不已。

当日21时04分,民警在涑水街与中银路分叉口100米处对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一辆挂有晋M4UXXX号牌面包车进入交警视线,在民警对其检查时,闻到一股酒气。民警要求驾驶员赵某某(姚孟人)出示驾驶手续时,驾驶员不配合检查,随后又爆出“不就是喝点小酒,能咋地!”的雷人话语,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经了解,驾驶员赵某某在星河广场某饭店喝了一点小酒,自以为喝美了,早把酒后不能开车的法律法规忘到脑后,直到被交警查住,又口出雷人言语。民警对其喝点小酒,不影响安全驾驶错误的驾驶理念进行了安全宣传教育。图为当晚民警正在对驾驶员做出饮酒驾驶处罚。全宣传教育。图为当晚民警正在对驾驶员做出饮酒驾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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