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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宜阳法院:邻居因“界墙”成“冤家” 法官释法明理促和解

2018-08-20 08:38:39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44 责任编辑:admin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本应互帮互助、互让互谅,而吴某和周甲两家却因界墙起纷争,大打出手,造成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引发出两起健康权纠纷案。

吴某与周某系夫妻,周甲与周乙是夫妻,两家为邻居,2017年2月,吴某家盖房时因为界墙两家产生争执,双方发生肢体上的冲突,双方子女、兄弟也参与其中,导致不同程度受伤住院。后经派出所调解未果后,周将周某诉至宜阳法院。2017年12月,法院判决被告周乙赔偿原告周某600余元。

吴某的弟弟在现场双方厮打中也受了伤,后于2018年5月,也因健康权纠纷将被告周诉至宜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周赔偿原告2600余元。

判决生效后,双方被告均为未履行赔偿义务。案件进入程序,承办法官秦保全了解案情之后,考虑到隔墙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强制执行将会使双方矛盾急剧加深,而且案结事不了,和解执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尽快解决双方矛盾,秦法官主动上门做双方思想工作,劝说邻里间应以和为贵。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甚至恶言恶语相互攻击,见此情形,秦法官冷静处理,把两个被执行人作为重点突破对象。劝说双方:“邻里相处贵在忍让,应该和睦相处、互帮互助,一墙之隔,不相往来,对两家都没有好处。更不能因小失大,因一时冲动成了终身遗憾,给家人、亲属带来不幸。”期间,秦法官根据双方意见,用法律法规详细进行解答,解除了两被执行人的疑惑,并明确告知双方赔偿金不多,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家关系也恢复了昔日的融洽。

宜阳法院  李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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