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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大社会实践营队深入新余基层助力乡村振兴

2022-07-01 20:39:53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177 责任编辑:admin

为了助推江西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顺利开展,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农业主体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6月30日,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典怀乡村,法润民心”乡村振兴促进团来到新余市渝水区西合新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送民事法典和法治意识下乡。

(图1为乡村振兴促进团成员前往乡村途中 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典怀乡村、法润民心”乡村振兴促进团通讯员王宇奇 供图)

尊法势先行,敬畏心中有。激发激活乡村居民的尊法意识是法治宣传的首要步骤,也是送法下乡的首要目标。乡村振兴促进团来到村舍邻里,张贴法治海报,伸拉标语横幅,深入田间地头,走近村民身边,传递法律知识。团队成员以生活中的法律案例传达法治之效用,以土地上的权利仲裁传播法治之效能,当日宣传活动累计服务乡村村民200余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50余张,宣传手册150余份,使尊崇法律的种子在村民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心中有秆秤,法律是砝码。法律意识不是祭坛上供奉的神祗,而是内心里扎根的信仰。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促进团成员在宣讲法律法规的行为模式时,也宣讲其后果模式;在告知村民权利之余,也提示其相关义务;在分析案例的同时,也指出主体的违法因素,使村民朋友们认识到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天平的另一侧势必要有相应的法律规范,才能让和谐合法这秆秤,行稳致远。

权利受侵害,良法应善用。尊法、学法、守法,最后一步是用法。促进团不拘泥于制成的宣传手册,在以案释法、与民交谈的过程中,结合村民朋友遇到的具体问题如相邻关系纠纷、不动产权利纠纷等,依托专业知识素养,在专业能力范畴内选取《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条文,引导村民朋友在不同的场域选择不同的法律进路,实现知法与用法的有机融合,让法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正义。

(图2为促进团成员与当地民众交流 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典怀乡村、法润民心”乡村振兴促进团通讯员王宇奇 供图)

接下来,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典怀乡村,法润民心”乡村振兴促进团将持续深入乡村,贴近群众,引导广大村民朋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善治、公正熔铸于乡村法治建设实践,让村民朋友在法治乡村中感受到切身的幸福!

供稿:王宇奇 龚文权 郭才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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