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推动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要求,针对县城街道、巍山路、平型关大街、武灵大道、六三线(G336蔡峪路口—G108路口)、唐河大峡谷(G336沙涧红绿灯路口—G108路口)人车混行,安全隐患突出的现状。决定从8月6日起,所有大型货车一律禁止在上述路段通行。对违反本规定的,将采取民警现场或“电子警察”抓拍的处罚方式,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山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2条第1款第7项规定,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禁行路段沿线的厂矿企业及运输单位,因生产生活确需进入的,到灵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通行手续,并严格按照通行手续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特此通告灵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