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旅客在D2401次动车上吸电子烟,被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查获,并移交厦门站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2024年8月25日,D2401次列车运行在漳州至厦门站区间,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林警官在车厢内进行例行巡查时,接到列车长报告称,8号车厢一名女性旅客在车厢内吸电子烟。车厢内顿时弥漫着电子烟的气味,所幸未触发烟雾报警系统,未对列车运行造成影响。
经乘警询问,旅客张某承认了自己在动车上吸电子烟的事实。张某解释称,由于从深圳前往厦门的旅途较长,她未能抵挡住诱惑,以为在座位上吸电子烟不会有太大问题,便吸了几口,没想到立刻被列车工作人员发现。
林警官告知张某动车上吸电子烟的潜在危害及相关规定。最终,张某被移交至厦门站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
铁路警方提醒所有旅客,动车上全程禁烟,包括电子烟,违反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请广大旅客遵守列车规定,共同维护列车运行的安全和舒适环境。(陈嘉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