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0日8时3分,李女士报警称:羊市街西羊市社区巷子内,昨天下午14时许,儿子杜某鑫(穿黑蓝色相间的跑步训练服、灰色裤子、灰色运动鞋、身高180CM,身材较瘦,无手机),因没去上学,被家中批评后从此处离开一直未归,求助。
接到报警后,我所民警赵鑫、王宇鹏带领辅警高飞迅速出警至现场。到现场后,民警一边安抚李女士,一边设法调取周边监控设备进行查询,并在周边进行走访,未发现小杜同学的行踪。就在民警一筹莫展之际,李女士家人打来电话称孩子已自行回到其位于龙湾写意小区家中。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又火速赶往其家中。
经了解,原来,杜某鑫因不满意自己最近的学习表现和状态,辜负了父母,遂昨晚去到汾河公园在河边站了一夜,今日回家休息后准备再次出走。民警对其进行了耐心的劝导,告诉他要好好学习,不要一时冲动就离家出走,父母非常担心你,一个人独自在外是非常危险的。
同时,民警告知李女士平日里要多关心孩子,学会耐心与其沟通,及时了解其心理状态。最终,在民警的一番疏导后,杜某鑫终于认识到自己不辞而别的做法是错误的,并保证今后不会再这样。临走时,李女士对民警表示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