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女性旅客因烟瘾难耐,在动车座位上吸食电子烟,被惠铁乘警及时查处。
2025年1月29日,值乘D2293次列车的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陈警官接到群众报警,称车厢内有一股电子烟味,怀疑有人在车厢内上吸食电子烟。陈警官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发现是一名女性旅客马某在座位上吸食电子烟。
据马某交代,她刚上车不久后突然烟瘾难耐,并且认为吸电子烟不会像传统香烟那样产生浓烟,便抱着侥幸心理在座位上吸了几口电子烟。她对自己的吸烟行为表示十分后悔,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对其他旅客造成不便。
经工作,马某的行为未触发烟感报警器,也未造成列车减速,但其吸电子烟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随后,陈警官将马某移交至宁德站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动车组列车全程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吸烟不仅会影响其他旅客的健康,还可能触发烟雾报警装置,导致列车自动降速甚至紧急制动,严重影响列车运行安全。(陈耿欣、陈嘉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