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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疫情防控办温馨提示(太原11条防疫措施)

2021-12-12 20:08:09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206 责任编辑:admin

近期,国内多地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截至2021年12月12日9:00,全国现有高风险区8个,中风险区43个。为严防疫情输入,精准防控疫情,太原市疫情防控办温馨提示:

一、主动报备,依法依规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以下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所属单位、所住酒店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一)自12月7日以来从江苏省宜兴市,自12月5日以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自12月3日以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经开区、梧州市、崇左市,自12月2日以来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自12月1日以来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市萧山区,自11月30日以来从上海市杨浦区,自11月28日以来从北京市海淀区,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自11月26日以来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松北区、南岗区、香坊区、道里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自11月24日以来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自11月22日以来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杭州市西湖区,自11月21日以来从江苏省徐州市,自11月15日以来从上海市浦东新区、黄浦区、青浦区、松江区的返(抵)并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高风险区)、14天居家隔离(中风险区)、7天居家隔离(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区)措施。如为有本土病例报告但未调整风险等级的地市返(抵)并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措施;如从报告最后1例本土病例已超过14天且未调整风险等级的地市返(抵)并人员,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二)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三)接到省、市、县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四)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其他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人员。

(五)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二、关注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前往。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发展动态,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和近14天内有病例报告的区域,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

三、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全程接种疫苗。提高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3-11岁儿童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医务人员、接待入境航班的各类工作人员及其他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及时完成新冠疫苗加强免疫,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工作。

四、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太原疫情防控11条措施,疫情相关信息以政府官方发布和国家权威机构信息为准。

太原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2日

太原11条防疫措施

一、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并后立即向单位、社区报告,并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员工请销假报备制度,督促员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二、有省外旅居史人员在返(抵)并后,要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果出现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到医院就诊。健康监测期满时再做1次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有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返(抵)并后,在机场、火车站等第一落点要进行检疫信息登记,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要在机场、火车站等第一落点的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主动向属地社区和单位报告,分别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内有报告本土阳性病例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调整风险等级后按相应风险等级落实管控措施。社区(村)要持续做好14天内有上述地区返(抵)并人员摸排管控,督促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五、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在进入景区、景点、博物馆等文化旅游场所和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时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人员要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对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美术馆、娱乐健身场所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定期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引导分流,督促进入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室内重点场馆要落实分时预约制,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七、机场、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地铁、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乘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上岗期间规范防护,督促旅客进出公共交通场站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八、各类活动、会议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必须举办的,活动参与人数超过100人,须提前申报,经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方可举办。同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信息必验、身份必录、体温必测、消毒必做、突发必处,严防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传播。

九、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减少人员聚集。确需举办的须向当地社区提前报备,按有关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未规范开设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诊治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对预检发现的相关症状患者规范进行信息登记报告,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退热类、抗病毒类、抗菌类药品登记销售制度,发现购药人员体温、健康码、行程卡异常的,要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十一、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加强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全程接种疫苗。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督促员工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应种必种,加快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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