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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清原公安交警大队主动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

2021-04-09 10:56:41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1087 责任编辑:admin

“僵尸车”长期占道停放,不仅占用公共道路资源,而且影响城区环境和道路畅通,更给广大群众出行造成不便,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全面规范县城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创建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近日,清原县局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积极回应群众民心、民声,交警大队主动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僵尸车”集中清理行动以县城主要街道、支路、背街小巷、公交车站、客运站、火车站和医院、学校、商场“三圈”周边以及旧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厂、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为重点,开展全面清查。主要清理长期停放于公共道路,直接占用公共资源的车辆;满身灰尘、无人问津、外观破损、轮胎干瘪、号牌或使用功能缺失、 停放的位置妨碍其他行人、车辆通行的机动车,全面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清理行动中,交警大队民警以县城莱河路、八宝街、长岭街、清河路、柴河路、兴隆路等周边路段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对发现的长期占道的“僵尸车”通过联系车主、走访周边群众、张贴车主告知书等形式让车主尽快自行处理,并当场对其车主进行口头教育,促其认真遵守交通管理法,切勿将车辆乱停乱放或遗弃路边;同时,对未悬挂号牌、未年检、已达报废标准并无法联系车主的“僵尸车”,固定证据后,依法将其拖移至县保安公司停车场。此次行动,清原县局交警大队共督促违停车主自动移除车辆16台,清理废旧“僵尸车”2台。

同时,交警大队将在此次集中清理的基础上,将“僵尸车”整治纳入常态化管理,强化对“僵尸车”的及时发现和处置。继续联合城管、街道、社区等部门,对居民小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僵尸车”进行清理整治,为广大群众日常道路出行提供便利。

在此,清原县局交警大队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僵尸车”不仅增加交通压力,造成不便,更存在安全隐患。有的车辆使用年限长,未定期保养、电路老化,油箱还残留汽油,车内外堆放杂物,在高温天气,发生自燃的概率较高,请广大市民注意安全。(清原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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