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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绕城高速公路过境货车分流管控新闻发布会

2020-11-27 20:16:19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664 责任编辑:admin

11月27日下午,太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市绕城高速公路过境货车分流管控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边素庭主持。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侯小将介绍,2020—2021年秋冬季是第4个攻坚季,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战。根据省、市气象、环境专家预测,2020年秋冬季区域气象条件较2019年差,污染扩散条件为三年以来最为不利。进入10月以来,6项污染物中有4项同比出现上升,全市已经历8次中度污染过程,对群众的呼吸健康造成不小的危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10月1日—11月24日,市区优良天数36天,优良率为65.5%,同比减少3天;重污染天数0天,同比持平;市区PM2.5浓度60μg/m3,阶段性完成国家下达的秋冬防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但就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式来看,PM2.5的浓度仍然较高,氮氧化物指标仍居高不下。NO2浓度不仅直接影响空气质量,而且容易转化成细颗粒物,造成PM2.5浓度难以下降。全市氮氧化物排放的主要来源是机动车,污染占比达63.1%,其中占总数近10%的载货汽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机动车排放量的60%,颗粒物排放量占80%,因此加强重中型货车综合管理势在必行。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智弘就太原市高速路网现状、方案背景意义、主要目标任务和具体管控措施进行了介绍。实施太原市绕城高速公路过境货车分流管控是省委、省政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决策部署,旨在最大程度减轻货车尾气、噪声、扬尘污染,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圆满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和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前,太原市区域内京昆(G5)、二广(G55)、青银(G20)3条国家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全部位于主城区内,过境车辆特别是重中型货车通行带来的污染问题日趋严重。随着太原二环高速公路建设的不断推进,特别是2020年10月26日太原东二环高速公路的正式开通运行,与已建成通车的南二环(龙城高速)高速形成贯通。同时,2019年12月31日太原西北二环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底竣工,将实现太原二环高速全面通车,为实施绕城高速公路功能调整提供必要条件。按照部署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太原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管局、省交控集团等部门,多次调研论证、科学研判,聘请专门机构编制分流管控技术方案。太原市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决策主体,目前已按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分流管控主要措施为:太原绕城高速公路过境的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除外)、工程运输车辆、各类重中型专项作业车辆,通过增加标志标牌标线引导、媒体宣传、建设转向匝道、实施执法管控等方式实施分流管控;12月3日0时起,除绕城高速北环段阳曲枢纽至西墕枢纽和古交方向过境货车外,对太原东环绕城高速全线(阳曲枢纽至武宿枢纽)、南环绕城高速全线(武宿枢纽至罗城枢纽)、西环绕城高速全线(罗城枢纽至西墕枢纽)实施24小时禁止通行。

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琼宣读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绕城高速公路过境货运车辆分流管控通告》,并对通行太原绕城高速的过境货车具体绕行路线进行解读,明确分流管控对象为过境货运车辆,出发地、目的地为太原市(包含三县一市)的货运车辆不在此次分流管控范围,但需遵守太原市现行货车限行管理办法。对驶入绕城高速(北环除外)的管控货运车辆,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进行处罚,违法代码1344。其他需进入管控路线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必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通行手续,申领通行证后方可通行。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公安交管部门开通了“太原市车辆通行证网办系统” (网址:https://tytxz.jgj.gat.shanxi.gov.cn/),群众可以选择网上办理或者窗口办理。临时进入太原市运送瓜果蔬菜等生活生产必需品的货运车辆可通过网上办理。渣土车、危化品、剧毒化学品运输车、砼业车、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及通行需求复杂、运送点分散以及有长期运送需求的车辆需前往市为民服务中心或辖区大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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