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运城:杨杰
日常生活中,因喝酒滋事屡见不鲜,甚至造成重大案件也时有发生。待酒劲退去清醒后,无不傻眼后悔,但是法律无情,自己必须自食其果,为冲动买单。
2019年8月23日凌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禹都派出所接到辖区某饭店报警称,有人酒后在饭店闹事。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予以制止,并将闹事男子刘某带回派出所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刘某在甲饭店酒饱饭足后,手提酒瓶摇摇晃晃来到相邻的乙饭店,砸坏一张饭桌,并将正在就餐尚未结账的四桌客人赶走,造成乙饭店损失共三千余元。尽管事后刘某一再为酒后失态行为追悔莫及,但是其必须承担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行政拘留15条。(李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