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8日17时许,芮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风陵渡中队民警苏国勋带领5名辅警,在芮城县阳城镇料场村口进行路查路检时,发现车牌号为晋MY9369的单排货车存在明显拉货超长的违法行为,遂对该车进行检查。司机姚某乐只出示了行驶证,拿不出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当民警让该姚将车停在路边做进一步处理时,该姚百般阻挠,拒不配合,并打电话叫人。约5分钟后,芮城县阳城镇南韩村民张某红驾车到达现场,一上来,不问青红皂白,便用极其恶毒语言对执勤民警进行攻击谩骂,并从执勤辅警董浩手中抢夺姚某乐被暂扣的车辆行驶证,张某红对执勤民警拳打脚踢,姚某乐从背后勒住前来劝阻的辅警张一江脖子,造成辅警王博阳和张一江二人脸部、手部等不同程度受伤,并撕烂王博阳警服上衣和反光背心。而后,张某红又不断挑衅、诬陷执勤民警,用手机进行录像,将该视频发送到多个微信群内,导致该视频被大量转发,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此案发生后,芮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由纪检督查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依法客观、公正展开调查,待查明事实真相后,将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严厉打击。目前,案件相关当事人已被传讯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案件进展情况将随时向社会公布。请广大网民注意甄别,最终情况以警方调查为准,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散布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芮城县公安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