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运城:杨杰
2019年7月2日7时30分左右,正在南街岗执勤的盐湖公安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说是在跨湖大道北口东边辅道一辆轿车停在路口,车还发动着,驾驶员趴在方向盘上有情况,希望民警过去看看。警情就是命令,一中队民警迅速赶到辅道口,只见一辆挂有晋M9EXXX号牌的白色轿车停在辅道口,严重影响车辆通行。车辆车窗大开,民警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行车手续,同时民警闻到一股刺鼻的酒味,驾驶员有涉嫌酒驾交通违法行为。随即民警将驾驶员范某垚带回大队办公室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7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经了解,驾驶员7月1日晚19时左右在盐池边上某烧烤店喝了酒,然后将车停在盐池边。随后打的又去另一个酒吧喝酒,一直喝到半夜,返回到盐池边上迷迷糊糊的驾车离开,不想在驾车中车辆就滑倒了辅道口。这样,驾驶员在车上就睡着了。直到7月2日早晨,民警将其叫醒。山西运城盐湖交警葛崇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