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运城:杨杰
40多岁的魏某本有一份比较体面的工作,在某家公司从事财务工作,虽然收入有限,但是来之不易。倍加珍惜这份工作的魏某却鬼迷心窍,一次不经意的举动,让自己触犯了法律,最终不得不接受法律惩罚。 2019年6月27日,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经过调取监控,走访摸排,一举将盗窃手机的违法行为人魏某抓获归案。经调查,魏某与朋友在某市场一家饭店吃饭,临走时看见老板手机放在吧台,看看周围没人注意,魏某鬼使神差般的伸手将手机揣入口袋,随即神色慌张离开。几分钟后,老板转身找不见手机,感觉莫名其妙,意识到一定是被盗了,最终选择报警。
经相关部门鉴定手机价值不足两千元,魏某却因此付出惨重代价,虽然手机交还老板,虽然魏某一再表示忏悔,但是法不容情,违法必究。违法行为人魏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李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