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运城:杨杰
2019年6月14日16时55分,盐湖公安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开展治理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驾驶员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何某某受到严厉处罚。
当天民警在解放路工农街分又口以北60米处设立临时检查点,这时一辆挂有晋A57XXX的白色雪佛兰小型轿车进入警方视线,民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
脸色泛红,并闻到一股酒气,果断将其带回交警大队。经呼气检测,检测到驾驶员何某某(平陆县人)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经了解驾驶员当日12时左右在中心汽车站对面某饭店吃饭,由于中午天气炎热,想到家就住在棉科所附近,短短只有几百米左右,交警热的也不可能这个时候查酒驾,于是心存侥幸地喝了一瓶啤酒,没想到就这短短的几百米距离,就被交警查住了,真是后悔不已。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做出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
山西运城盐湖交警大队葛崇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