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运城:杨杰
2019年5月27日,盐湖公安交警大队利用集成指挥平台精准查获一起无证、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令狐某某受到严厉处罚。
当日,一中队与六中队民警根据大队缉查布控工作部署安排,联合在迎宾街开展缉查布控行动。9时15分许接到集成指挥平台预警信息:晋M3XXXX白色飞度牌小型轿车车主涉嫌毒驾正在沿学苑路迎宾街分叉口由南向北行驶,请查处。接到预警信息后,民警迅速分成两组,一组设卡拦截,一组沿嫌疑车辆行进路段进行排查。9时17分许,在迎宾街学苑路分叉口西200米处成功将该车查处。
民警将驾驶员令狐某某(盐湖区人)带回大队办案区进行尿检(检测结果呈阳性)且驾驶员还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令狐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22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移交盐湖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山西运城盐湖交警大队葛崇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