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运城:杨杰
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涉酒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在辖区各个重点路口路段及涉酒娱乐场所附近路段设立执勤点,积极开展严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处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4月27日,交警大队安峪中队中队长马明星、副中队长张连龙、许敏带队在辖区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下午15时40分左右,发现一辆号牌为晋L****7黑色小型轿车在道路上曲线行驶,临近检查区前走走停停,伺机逃过民警的检查,看到这一举动,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人打开车门的同时,迎面扑来一股浓浓的酒味,民警断定该驾驶人有嫌疑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当民警要求用吹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进行测试时,驾驶人拒不配合民警工作,经再三警告无果,民警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将其带回安峪执法站作进一步调查。
经检测,采用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314mg/100ml;医院抽血后,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酒精含量为214mg,属于醉酒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五年内不允许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驾驶人涉嫌危险驾驶罪,触碰了醉酒入刑的法律底线,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已经移交当地检察机关。
(绛县交警 张丽娜 武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