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新媒体首页 > 聚焦 > 聚焦
投稿

【酒驾醉驾曝光台】河津交警:一次酒驾不悔改 二次酒驾又被抓

2019-05-21 22:02:25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151 责任编辑:admin

本网运城:杨杰      

 

      一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公安交警部门予以处罚,本应该牢记教训,严格遵照交通法规,然而,驾驶人张某却不知悔改,他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查扣。

5月20日上午,河津交警大队禹门中队民警在鑫固路查处过往车辆。10时许,民警在对一辆白色丰田牌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3.9mg/100ml,而驾驶员当时无法提供驾驶证。于是,民警将该车进行暂扣,并将该驾驶人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公安网核查,该驾驶员2011年9月1日时就曾因喝酒被交警处罚过,现在是二次饮酒驾驶,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河津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交规,利己利人!

河津交警:杨青云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67.6K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法治周刊”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法治周刊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高清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