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月6日协查通知,吕梁交警支队一大队辖区内吕梁顺达运业有限公司、山西汽运集团吕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在9月30至11月3日期间存在8部客运车辆在凌晨2时至5时在路面行驶的违规行为。
当前正值冬季交通安全开始之际。吕梁交警支队一大队客运中队立即组织两家企业安全负责人及违规驾驶员进行了约谈。民警与驾驶员面对面的约谈了违法违规原因,耐心讲解了营运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管理规定出台的背景及“红眼客车”带来的危害,重申了客运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营运车辆凌晨2-5时不得上道路行驶的规定,并对违规驾驶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处罚。同时要求企业负责人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监控平台的及时纠违、提示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要认真反思企业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从源头上消除重点车辆的安全隐患,确保再不发生营运车辆违反夜间通行的规定。
最后,客运中队民警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吕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动态监控平台运行情况及登记台账进行了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