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周刊大同:(蔺福平 徐崇广)
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了交通法规,却还是有那么个别驾驶员 心存侥幸, 行驶途中 故意拆卸机动车号牌, 企图逃避交警部门的处罚。殊不知,他们的这些“小动作”全部被电子眼抓拍的清清楚楚。
执法现场:
2018年10月17日9时40分许,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十大队民警在朔州东收费站开展“压事故、整治序、保平安”集中行动时,大队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车辆即将驶近收费站,执勤民警迅速在收费站出口进行布控拦截。
几分钟后,该车辆在收费站内广场被民警拦截,但车辆却悬挂着号牌。民警随即检查了驾驶人的行驶证及驾驶证,发现都没有问题,当民警问道车牌时,该驾驶人神色有些慌张,但还是佯装镇定,说自己车牌没问题,按规定悬挂的。
见驾驶员不承认违法行为,民警便调出监控图片,进行仔细比对后,核实了车辆特征和驾驶员体貌特征,在证据面前,驾驶人再无法狡辩,承认了自己为躲避抓拍将号牌拆下来放在后备箱的违法行为。
原来,该车驾驶员为赶时间,又害怕自己的违章被测速等监控设备抓拍,便在上高速路前就将车辆号牌摘下藏在后备箱内,快下高速时又将车牌挂上,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还是被火眼金睛的“电子眼”抓拍到了。
最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该驾驶员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
私自拆卸机动车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望广大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依法、安全、文明出行。
同时,高速二支队各大队将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全面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
供稿:山西高速二支队(张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