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认真传达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收集线索、强化督促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成立组织机构 落实责任机制
县国土局、民政局、旅游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安办、人民银行等部门分别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扫黑除恶工作,设立专门办公场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具体做”的责任体系,并严格执行“日报告、周小结”的工作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浓厚氛围
县文体局、城建局、林业局、交通局、广电局、卫计局、市场局、经济局等部门严格按照县扫黑除恶办的要求,通过悬挂横幅、播放LED电子显示屏、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黑恶势力存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企业进行扫黑除恶宣讲,做到家喻户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为创造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设置举报方式 广泛获取线索
县农发局、水务局、税务局、城建局、信访局、维稳办等部门针对各自业务领域、项目工程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情况及容易出现的涉黑案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对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通过向社会公布各部门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以此获取“涉黑恶”线索和案件,并及时做好情况收集、汇总、上报,做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