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位女士因错拿行李箱向乘警求助,在惠铁乘警及时介入下,双方顺利换回。
2024年11月26日,D7120次动车工作人员在汕尾站组织乘降时,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陈警官接到了下车旅客张女士的紧急求助。张女士表示,她放置在7号车厢大件行李处的行李箱不见了,现场却留下了一个同颜色的行李箱,该行李箱并不是自己的。由于乘降时间较短,乘警迅速记录了张女士的电话号码和个人信息,告知张女士会尽力帮助找回行李箱。
张女士随后在电话中告知乘警,她的行李箱内有一台笔记本电脑,里面的资料对她来说非常重要,请求民警务必帮忙找回。乘警和工作人员随即在7号车厢进行了仔细搜寻,找到了一个遗留在列车上的行李箱。经过确认,该行李箱确实无人认领,乘警和工作人员对该行李箱进行了开箱检查,但未发现有关行李箱主人的任何信息。
不久后,乘警接到了错拿旅客刘女士的电话,刘女士称自己在惠东站下车时,不慎拿错了别人的行李箱,她打开行李箱后发现里面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其他物品。陈警官告知刘女士,其遗留在列车上的行李箱已经找到,已由交给汕头站失物招领处,同时告知刘女士及时与张女士联系,以便及时归还行李箱。
在陈警官的协调下,张女士和刘女士的行李箱得以顺利换回。两人对民警的迅速反应和高效处理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铁路警方提醒所有旅客,在旅途中要时刻注意个人行李的安全,尤其是在上下车时要仔细检查,避免因匆忙造成物品遗失或错拿。(陈嘉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