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8日,在深圳东开往成都东的T398次列车上,乘警长李sir正在例行巡视宣传时,忽然接到列车长电台呼叫称有一匡姓旅客报警称自己携带的黑色双肩背包遗失,内有现金、首饰、化妆品及衣服若干,接报后乘警李sir立刻开展查找工作。
此时正值客流高峰,车厢里十分拥挤,且大部分旅客因旅途劳顿都还没有起床,为查找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但警情就是命令,晚一分钟都有可能贻误战机,造成旅客财产损失,乘警立刻开展工作,逐一核查车厢内相似的背包进行辨识,尽可能的向周边乘客询问有价值的线索,并安排专人查看车厢公共视频,终于在一个多小时后发现背包被同车厢旅客陈某拿走,经询问列车员王某此时并未下车,正在隔壁车厢与同行老乡喝酒聊天,乘警立刻赶往隔壁车厢,这时陈某才发现由于一大早天还没亮,车厢灯光昏暗,自己错拿了匡某的背包。由于情节轻微且陈某并无主观故意,认错态度良好,乘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跟普法后将背包归还给匡某。此时距离施主匡某报警才仅仅过去了3个小时。
惠铁警方提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的,应当返还权利人,拾的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据为己有或拒不归还的属于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会影响到自己及直系亲属当兵、择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