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被限高男子冒用其妻子身份乘坐高铁,后被值乘该趟列车的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及时查处,最终被铁路警方行政拘留2日。
9月12日,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接到列车工作人员报警称,G698次列车上有一名旅客人证票核验不符,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接报后,乘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工作,该男子叫张某,今年53岁,其因债务纠纷问题被法院列为限高人员。据张某交代,由于自己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中的限制高消费人员不能乘坐高铁,因债务压力较大,想外出散散心,于是就偷拿了他老婆的身份证件购票乘车。后乘警将其移交至南昌西站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最终,张某因冒用居民身份证被南昌西站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惠铁警方提醒,请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切勿将其遗失或借给他人使用。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和冒用、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均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的处罚。(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熊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