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2年8月,李某等七人受雇于晋城市某公司,双方于2022年9月中旬签定了劳务合同,约定按日取酬,但工程完工后,双方对出勤天数、已付劳务工资数额等均存在很大争议。农民工满肚子委屈,认为自己干了活却得不到劳务工资,四处讨薪无果后于今年2月下旬诉至我院,我院受案后,被告晋城市某公司在其举证期限内又向我院提起反诉,称其已超付六位农民工劳务工资,要求该六人予以返还。
庭前准备
效率是司法公正的题中之义
法谚云:“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承办法官刘锐锐在受理该涉及农民工劳务工资的系列案件后,第一时间对涉案工地进行了实地走访,并向之前处理过该纠纷的劳动行政部门了解情况,充分明晰双方的争议点,面对双方提交的大量电子数据及视听资料类证据,在法庭审理前两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了庭前交换,并在法庭审理前召开了庭前会议,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就案件的审理程序、举证顺序等一系列程序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
顺利调解
经过近六小时的庭审,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了充分举证及陈述,事实真相也随之浮现水面。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情绪仍比较激动,各不相让,现场氛围十分紧张。承办法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就双方争议较大的问题,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双方当事人清晰地明白各自在劳务合同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双方握手言和,随着调解协议的达成,七名务工人员追讨薪资的“持久战”也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时下,正值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倡导“司法公正感受度深化年”活动实施之际,该系列案件是泽州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继续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建设富裕新晋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来源:泽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