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9日20时,在深圳东开往成都东的Z332次列车上,乘警长段宗迪正在例行巡视宣传,正当宣传到乘车安全知识时,接到支队指挥室电话称有旅客王先生在惠州站候车时将一部价值2000余元的手机遗失。经工作后,确定为Z332次列车一名旅客陈某捡拾,指令乘警协助查找,接报后乘警段宗迪立刻开展查找工作。
此时正值客流高峰,车厢里十分拥挤,且只有一张不是特别清晰的监控视频截图作为线索,为查找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但警情就是命令,晚一分钟都有可能贻误战机,造成旅客财产损失,乘警立刻开展工作,逐一核查衣着、年龄、相貌相似的旅客,并核查车票始发站为惠州站的旅客信息。终于,40分钟后,乘警在11号车厢5号中铺寻找到疑似拾取手机旅客陈某,经询问陈某对在惠州站候车室捡拾王先生手机的警情供认不讳,乘警对其依法处置。
惠州铁路警方提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的,应当返还权利人,拾的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据为己有或拒不归还的属于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会影响到自己及直系亲属当兵、择业,得不偿失。(董可松 段宗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