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高讯:徐崇广 刘孝华 范海军
阳高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安排部署,严守生态安全红线,重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11月29日,王官屯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滥伐林木的违法人员。
11月20日,王官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王官屯镇小安滩村北的路边滥伐树木。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调查,违法人员张某明(男,47岁,阳高县龙泉镇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滥伐林木,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11月29日,派出所民警固定证据后,将张某明传唤至办案中心接受询问,张某明对其滥伐林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王官屯派出所依法对张某明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现因疫情原因,对张某明的行政拘留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