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阳高讯:徐崇广 刘孝华 范海军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阳高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安排部署,严防严打各类违法犯罪。7月31日,刑侦大队破获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3名。
7月29日晚,刑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案称,自己的手机被抢。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值班民警迅速出动,赶往案发现场,并向受害人王某廷(系未成年人)了解情况。
经查,当日晚20时许,受害人被兰某敏(男,16岁,阳高县龙泉镇人)、秦某(男,17岁,阳高县龙泉镇人)和刘某文(男,15岁,阳高县长城乡人)三人在阳高县华大商厦南门附近抢走了一部苹果手机。掌握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刻展开侦查。在办案民警的大量工作下,7月30日,兰某敏、秦某和刘某文三人来到县局办案中心投案,经讯问,兰某敏、秦某和刘某文三人对其抢劫他人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兰某敏、秦某和刘某文三人均为未成年人,县局依法对兰某敏、秦某和刘某文三人分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