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高家长的监护能力,实现“办好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幸福一个家庭”的工作目标,日前,晋源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工作人员对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中的3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家访。
每到一户,工作人员都与家长、孩子一起座谈,详细了解其家庭关系、生活方式、思想动态和心理特点等现实情况,并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向监护人介绍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督促其做好家庭教育,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提高监护能力,做到“依法带娃”。
此次活动是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后,开展涉案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新实践和新探索。下一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配合,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强化监护人监护意识,提升监护人监护能力,携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晋源区融媒体中心:杨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