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3月,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01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3月,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人,不批准逮捕13人,不捕率为48.15%。决定起诉43人,不起诉26人,不起诉率为37.68%。
2、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情况
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2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91.18%。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件,采纳率为100%。
3、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2022年1至3月,监督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合计4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4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件次,已纠正5件次;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次,已纠正1件次;提出刑事抗诉2件。
4、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3月,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书面纠正提出纠正1件,同期纠正1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纠正8人,同期已纠正8人。
5、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3月,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2人,发放司法救助人民币2万元。
02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3月,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
2022年1至3月,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0件,经审查支持起诉25件。
03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3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
04其他重点工作办案数据情况
1、广泛开展检察听证工作
2022年1至3月,召开检察听证会7件次,其中公开听证5次,不公开听证2次。
2、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2年1至3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2件,其中检察长办案量占院领导办案总量的16.67%,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占院领导办案总量的83.33%。办理的案件涵盖了侦监、公诉、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各项检察业务。
3、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年1至3月,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人次。(娄烦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