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娄烦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目前正处疫情防控期间,现在利用视频方式依法对你进行讯问,希望你如实回答,你听清楚了吗?……” 近日,我院与交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沟通,在交城县院的协助与配合下,借助办案系统在“零接触”的前提下实现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面对面”交流。
就胡某某与郝某某滥伐林木一案,4月29日,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办案人员对远在交城县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进行远程视频讯问。讯问结束后,胡某某在交城县检察院提讯终端核对笔录,并进行签名捺印。“面对面”远程讯问利用信息化手段克服了新冠疫情给检察办案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推进了案件的办理,妥善处理了办案与疫情防控的关系,提升了司法效率。
疫情出现后,娄烦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院与县委要求,正确处理司法办案与疫情防控的关系,积极探索办案新模式,防疫力度不减,办案质效不降,努力实现疫情与司法办案的“两不误”,确保办案服从服务大局,有效降低了新冠疫情对案件办理的冲击,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娄烦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