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晋源区消息:近日,晋源区人民法院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小刘的监护人发出太原市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及《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据了解,针对这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晋源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法官刘婧通过庭审及社会调查,了解到由于小刘的父母忙于生计,疏于对其教育,缺乏有效沟通,导致其结交社会不良少年,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法院认为,小刘的父母存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规定的“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向小刘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约束,及时进行有效的监护干预,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随后,少年家事法庭特邀具有多年教育经验的杨晋萍老师通过“高中生青春期的心理变化”“父母亲担任的角色变化”“家长如何与高中生交流与探讨”等方面,对小刘父母进行了详细的家庭教育指导。
小刘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监护责任的缺失,并当场签署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承诺以后认真履行监护、管教责任,教育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孩子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晋源区融媒体中心:杨润德 梁月仙 马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