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三万元罚金交至法院执行指定账户,一起罚金案件顺利执结。
2020年,赵某因触犯法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赵某在服刑期间,一直未向法院缴纳罚金。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刑满释放的被执行人赵某便外出打工,失去联系。执行法官秦保全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查控,及时了解赵某的家庭情况、履行能力等,未发现赵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到其家中找人,家人称赵某外出打工,一直无法联系,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尽快找到赵某,秦保全决定以赵某的家人为突破口。经与赵某的家人沟通交流,了解到赵某及家人仍抱着“判刑不罚钱”的思想,认为已经坐了牢,罚金就不用交了。秦保全便耐下心来,从法律层面以及情理上做赵某家人的工作,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明确告知:“如果赵某拒不履行,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上失信名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作为家人,谁都不想让赵某再进拘留所或出行受阻、生活受限,你们要尽快联系赵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赵某的家人认识到了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表示会积极想办法联系赵某,督促其尽快缴纳罚金。
一周后,赵某主动来到执行局。“秦法官,今天我来交清罚款,我和家人终于凑齐了3万元,谢谢你们的宽容和理解,没有对我采取强制措施!”秦保全对赵某积极缴纳罚金的行为予以肯定,并劝导他今后务必要遵纪守法,努力生活。面对秦保全的关心,赵某郑重承诺,从今往后一定做一个诚信守法的人!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姚硕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