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某销售分公司因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于1月22日接受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管局的询问调查。
1月12日,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春雷行动2021”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执法行动时发现:达州某销售分公司位于达川区境内一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加气站,其加气机显示屏上有加气销售记录,执法人员随即调取了监控录像,提取了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月12日销售记录单及2021年1月6日14时47分、2021年1月10日21时15分的加气销售小票,其销售总金额为12512.29元,进价为7200元/吨。该加气站现场未出示《气瓶充装许可证》,执法人员对该站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的行为,当即下达了川市监达达特令〔2021〕001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加气站立即停止气瓶充装活动,在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前不得继续充装。
经初步调查:该加气站于2020年10月建成,2020年12月11日至检查之日在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且至今仍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王洪杰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