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检察机关开展驻法院支持起诉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和强化法律监督,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方便、精准的法律服务,11月3日,左云县检察院在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设立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检法两家还结合该县工作实际,联合出台了关于设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的工作办法(试行)。
在县人民法院设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是积极落实省检察院“蹚出服务保障转型发展新路,推动整体工作迈进全国第一方阵”部署安排的创新举措,也是一条解决民事诉讼监督案源的新途径。由该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在法院值班,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主要针对妇女儿童、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受损情况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使这类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司法保护。
设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检察院能够为前来诉讼的群众提供起诉支持,帮助他们准确表达诉求,为法院立案和审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通过检法两家工作的无缝对接,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指引,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同时也能更好地扩大民事检察影响力和知晓度,向群众传递民事检察“好声音”。(吴永贵 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