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11时许,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二组民警,按照大队统一安排部署,在北景乡镇街道整治三轮车违法载人、宣传“一盔一带”中,发现某牧业公司门前一辆晋M03***牌号小型轿车逆向停放,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便上前予以纠正。
就在民警联系到该车驾驶员张某,要求其将车挪离时,发现张某萎靡不振、面带倦容,且身上散发出一股特殊的香味。在民警严厉询问下,张某最终承认了自己早上乏困,吸食了一块“黄片片” (一种含有咖啡因成分的毒品)提神,后驾车到公司上班的事实。
经对张某进行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200元处理,并被移交当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王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