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8日上午10时许,东明县渔沃街道办事处的邢某某一行三人手捧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张鲁华和事故调解委员会主任唐亚杰手中。
送锦旗原因:2020年4月23日19时56分,东明县的贺某某驾驶微型轿车沿252省道行驶至252省道10km+700m处,与沿252省道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的邢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邢某某受伤,车辆损坏。
接到警情的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张鲁华迅速赶到事发地,拍照取证、勘察现场、查看周边临控录像,询问当事人、寻找证人证言,公正划分双方事故责任,双方表示认可。
负责调解此案的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调解委员会主任唐亚杰不辞辛苦,来回弄波于驾驶员贺某某与受害者邢某某家中做思想工作。
怎奈,由于受伤者家属心情烦躁,拒绝调解。对此,唐亚杰绕之一理,动之以情,在接下来发生此案的40余天里唐亚杰不厌其烦,来来回回20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劝解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等相关事宜,最终受伤者家属被唐亚杰敬业精神所感动,出示了对驾驶员的谅解书,赔偿金额双方都满意。这才有了上述受伤者家属送锦旗感人的一幕。(文图/李万友)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科 :李万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