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五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王顺虎
【案情简介】
货款拖欠一年半,没有证据难立案
河南省籍的刘建华(化名)老板,在西安大明宫建材市场经营建筑机械设备,在一年前的一次交易,给刘老板带来了诸多的烦恼。
2019年7月19日西安凤城一路某建筑工地张红军(化名)经理,在刘建华老板商店采购一套价值58550元建筑设备,并口头约定该设备安装使用完毕后的一周内,立即支付货款,并交纳1000定金。
刘老板按照张经理的要求,将设备安装完毕使用一周后,刘老板找张经理要拖欠的货款时,被张经理以各种理由推诿,随后张经理把刘老板的电话和微信拉黑,对方杳无音讯,刘老板要了一年半的钱没有结果,因刘老板与客户都是口头协议,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和欠款人信息,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2020年3月21日上午10时,经常收看陕西电视台《帮忙有一套》节目的刘老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打陕西电视台帮忙热线电话,寻求帮助,经电视台接话员了解求助人的求助信息后,推荐电视台的调解员王顺虎,立即介入该案件的调解工作。
调解员王顺虎将刘老板求助信息,立即汇报给五一村调委会茹根柱主任,茹主任与调解员王顺虎、徐喜民为民所想,特事特办,决定亲自办案,依法调解,在最短时间里帮助河南籍刘老板,要回拖欠一年半的货款,正确处理好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纠纷调解工作。
【调解介入】
疫情防控保安全,预防激化巧周旋
2020年3月21日下午13时,按照约定,刘老板和张经理按时来到三桥街道五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现场。
茹根柱主任分析,因现正值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安排当事人与调解员戴口罩,并保持1.5米安全调解距离,进行调解工作。
因刘老板没有任何欠款证据,茹主任亲自主持,由调解员王顺虎和徐喜民分头给双方当事人“背靠背”做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严之依法”的热情服务,灵活掌控调解动态。最终,在事实面前,张经理承认拖欠刘老板的欠款事实,因为施工的甲方工程一直未结算,所以拖欠一年半,经巧妙劝说,双方当事人都接受调解,张经理愿意配合调解员履行口头合同承诺。
【调解结果】
调解结果都满意,普法宣传受教育
经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2020年4月30日前,被申请人张红军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刘建华货款57550元。
二、申请人刘建华收到被申请人张红军的全部协议货款后,双方因口头合同关系拖欠的货款再无任何纠纷。
【案例点评】
为党分忧做调解,为民解难促和谐
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调解程序必须确保调解员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前提下,依法、依情、依理的化解纠纷,即控制因欠款容易引起纠纷激化,又保调解员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成功的解决一起人民法院无法立案的民事纠纷案件,调解结果合情、合理、合法,社会的和谐离不开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就是“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人民调解功不可没,本案的成功调解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