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大同讯:徐崇广
2019年10月29日凌晨3时50分许,一辆晋B31U**吉利牌小型普通客车由恒安新区I区去往新二区,行驶至立交桥西十字路口处,与同方向行驶的骑自行车的张某某碰撞,导致张某某当场死亡。
大同交警五大队事故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汇报大队领导,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现场一中年妇女自称是肇事车辆驾驶人,在调查中,民警发现该妇女说话神情恍惚,前言不搭后语,民警判断事故一定有隐情。
云泉分局张奇副局长指令要全力查明事故,严惩肇事者,给受害者一个公道。办案民警与刑警、网警联合认真分析该妇女对事故经过的陈述,抽丝剥茧,寻踪觅源,判定该妇女不是发生事故时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存在顶替隐情。
经过办案民警严格细致的案情分析、逻辑推理,最终锁定该妇女丈夫邵某是事发时的肇事车辆驾驶人,邵某对自己驾驶晋B31U**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邵某称:“事发时自己因喝了酒怕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就让妻子顶替”。
目前,邵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大同交警五大队:侯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