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D7119次动车一名旅客石某因在厕所内抽烟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经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江警官查处,被移交至惠州南站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2024年6月26日,D7119次动车运行在汕尾至惠州南站区间时,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江警官接到列车长报告,一名旅客石某在2号车厢厕所内抽烟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江警官立即赶到现场,幸运的是,由于发现及时,未触发列车烟雾报警系统,避免了列车降速的情况发生。
石某承认了自己在动车上抽烟的事实。据石某交代,由于列车到站停车时间短,自己一直未能找到机会下车抽烟,加之烟瘾难耐,最终不得已选择在厕所内抽烟。这一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重时可能会影响列车运行安全。
江警官对石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行为的严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经过工作,石某被移交至惠州南站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
铁路警方提醒所有旅客,动车全列全程禁烟,吸烟不仅有害健康,更有可能触发烟雾报警,影响列车运行安全。请广大旅客遵守列车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旅行环境。(江宁腾、陈嘉灿)